小篆,又稱秦篆,作為秦始皇制定推行的“書同文”政策的一部分,以秦國本國的篆文為基礎,增損後代替了原先六國所使用的大篆。 返回「蔦」字
「蔦」說文‧艸部「樢」說文或體参考索引漢語大字典(遠東圖書公司),冊.頁.字:5.3281.15、2.1282.6漢語大字典(建宏出版社),頁.字:1367.20、539.11康熙字典(中華書局),頁.字:1055.14、0551.04中文大辭典(中華學術院),冊.編號:8.32598、5.15809說文解字(中華書局),卷.部首.頁:1下.艸.19說文解字詁林正補合編(鼎文書局),冊.頁:2.624許慎:《說文解字》〈香港:中華書局,1972年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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